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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了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,就不用认定工伤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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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明确规定社保必须强制缴纳,可实践中有些行业人员流动性大,还有的老板为了压缩用工成本不给员工缴社保;

一旦发生工伤事故,有些老板为逃避工伤赔偿责任,会故意给员工说“公司买了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,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就行,不用申请工伤认定…”

要是员工信了老板,错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时效,原本能拿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工伤赔偿,最后很可能因为没评上保险伤残等级而打水漂;

今天来讲发生工伤后,公司买的商业险能抵扣甚至免除工伤赔偿责任吗?公司不让员工认定工伤该怎么应对?






电影《活着》




正      文

一、工伤赔偿为法定标准

首先要明确,工伤赔偿的项目标准均由法律明确规定,与公司是否购买意外险、雇主责任险等商业险,没有任何关系!

公司给员工交了社保,工伤赔偿的大部分项目(医疗费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),以及工亡的全部赔偿项目,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;

反之没给员工交社保,所有工伤赔偿项目,都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;

注意:

部分地区(江苏、浙江),即使公司只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,员工要求公司补足因缴费基数不足导致的待遇差额”无法得到支持,只能要求社保机构责令公司补缴社保。



工伤伤残赔偿时间限制的规定 制图:翁兴怡

二、团体意外险不能抵充工伤赔偿责任

《保险法》第 39 明确规定团体意外险的受益人只能人是员工本人或其指定的近亲属,这意味着保险金只能直接给到员工或家属,公司无权截留、挪用,更谈不上责任抵扣;

意外险本质上是给员工的“福利补充”,绝非工伤保险的替代品!不能用来抵充本该企业承担的法定工伤赔偿责任!

即使员工已获得意外险赔付,仍有权向公司主张全额的工伤保险待遇;

注意:

想要通过意外险抵扣工伤赔偿,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受益人自愿转让保险权益,事前约定无效!



团体意外险不能抵充工伤赔偿责任 来源:人民法院报




三、雇主责任险跟员工没有关系!

雇责险的投保和赔付对象都是公司,员工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的伤残、死亡,公司先给工伤员工赔偿后,保险公司再按合同约定向公司赔付;

雇主责任险是公司为转嫁用工风险买的,员工只是保险合同中的“保险标的”而已,能拿到多少工伤赔偿是法律规定的,跟公司有没有买雇责险没有一毛钱关系!

注意:

雇主责任险设计的初衷是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,而非替代!若没给员工交社保发生工伤事故,仅靠雇责险很难覆盖全部赔偿责任。



工伤保险、雇主责任险、团体意外险 一览表 制表:翁兴怡




四、公司不让员工认定工伤怎么办?

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发生工伤事故,很多公司会想方设法否认存在劳动关系,以逃避工伤赔偿责任

如果双方签过书面协议,甭管抬头是“劳务合同”还是“合作协议”,只要实际符合劳动关系特征(比如受公司管理、从事公司主营业务等),既可直接认定为劳动关系;

若没有书面协议需要先找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,提供工资转账记录、工牌、考勤记录、工作成果等证据,也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;

劳动关系明确的前提,只要不是因故意犯罪、自残、醉酒等情形受的伤,哪怕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错,符合条件就能认定为工伤,且公司无权向员工追偿;

注意:

确认劳动关系还是工伤认定,都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!工伤事故发生后,务必在一年内申请仲裁或工伤认定,一旦过了仲裁时效神仙难救!





作者:微信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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